技術文章
TECHNICAL ARTICLES可能發生爆炸的環境。(如:可燃性氣體,粉塵環境,煉油、石化廠,加油站、加氣站等) , 爆炸性氣體環境 大氣條件下,氣體、蒸汽或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,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后,燃燒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環境。(如:CH4,C2H2,C2H4,NH3,CO,C2H5OH等防爆電氣設備)
區域分類
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
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,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。
1、電工委員會/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
0區(Zone 0):易爆氣體始終或長時間存在;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于1000小時/每年的區域;
1區(Zone 1):易燃氣體在儀表的正當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或存在;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~1000小時/每年的區域;
2區(Zone 2):一般情形下,不存在易燃氣體且即使偶爾發生,其存在時間亦很短;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.1~10小時/每年的區域;